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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9:00:4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3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号)要求,参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调整公开栏目,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政务信息公开成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昌吉州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指标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做好昌吉州人民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农业农村领域信息共计277条,其中,部门动态类38条;概况信息类30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类51条;政策解读类7条;部门文件类9条;行政执法类14条;涉农补贴类9条;农产品价格类113条;执行法规条例类6条。二是严格落实国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5类行政管理信息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双公示信息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我局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双公示信息3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条,行政处罚信息32条,实现区域信息高效共享。利用好新媒体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昌吉农业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在新媒体平台公开农业农村行业动态类信息49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主页发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布渠道。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管理。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管理,信息中心具体落实,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公开质量。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分类审核、规范转载,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发布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农业农村局版块的内容迁移、更新及补充。结合本部门实际,合理规划栏目设置,包括部门动态”“概况信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行政执法”“涉农补贴”“涉农补贴”“执行法规条例等基础信息公开栏目;涉农补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根据群众所需,设置农产品价格信息特色栏目。二是应用好新媒体手段,借助昌吉农业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政策法规”“农民丰收节等专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与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坚持办公室统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增强业务能力,推动工作落实,配合做好网站改版升级、网络测评及问题整改。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谁牵头起草、谁负责解读,要求从群众角度出发,紧密结合业务,全面解读、规范解读、精准解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资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大;二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对政策解读的水平还不够高,格式还不够规范,解读的时效性还不高。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加强和改进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构建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等涉农补贴项目;农田基础建设、农业科技人才、现代农业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三是结合改版升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的审批流程、发布范围及格式,从政策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同时提前做好配套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