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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2 17:48:35 来源: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和《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1]629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全文包括2021年昌吉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情况。

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cj.gov.cn)查阅。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昌吉州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昌吉市北京北路54号昌吉州农业农村局;邮编:831100;电话:0994-235378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公开栏目中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审批(新疆政务服务网)、农产品价格信息、供需平衡表、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等子栏目的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突出行业信息公开特点,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信息中心牵头,各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平台由州政府网站统一搭建技术平台,各行业部门自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及维护工作。在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目录中公开领导、部门和局属单位及各科室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健全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目前网站设置包括公开事项、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4个版块,其中公开事项根据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划分为7个专栏:文件信息、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审批、农产品价格信息、供需平衡表、行政处罚信息、行政执法。

(三)规范公开管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公文信息的起草、审签、制发、报备、查阅、公开等过程中贯彻始终。2021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行业系统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 234条,其中,领导成员信息10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共26条;文件信息22条;执行法规条例信息12条;行政审批(新疆政务服务网)7条;农产品价格信息49条;供需平衡信息55条;行政处罚(包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44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甲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甲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资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增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二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强化对公开范围的认识,提前做好公开计划,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落实好信息公开制度,在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