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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8 17:43:16 来源: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昌吉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59号)要求,综合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州党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州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以提高公开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突出行业特点,持续加强对公开栏目中农业政策、土地确权、农产品价格信息、行政执法等子栏目的信息公开,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昌吉州农业农村局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昌吉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本行业系统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 256条,其中,领导成员信息11条;政协提案及人大建议答复34条;文件信息28条;执行法规条例信息10条;农业政策信息17条;土地确权信息9条;农产品价格信息41条;供需平衡表信息65条;行政处罚信息、抽查结果信息20条;行政执法信息13条;重大项目信息7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州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形成了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建立健全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昌吉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

3.规范公开管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公文信息的起草、审签、制发、报备、查阅、公开等过程中贯彻始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网站已迁移至州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州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的维护工作。目前网站设置包括公开事项、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4个版块,其中公开事项根据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划分为10个专栏: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审批、农业政策、土地确权、农产品价格信息、供需平衡表、行政处罚信息、行政执法和重大项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目录中公开领导、部门和局属单位及各科室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11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甲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甲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资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州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调整,其业务能力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上述问题,来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和编辑能力,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公开效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梳理,强化对公开范围的认识,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结合州农业农村局阶段性重点工作,提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计划,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有效。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等工作制度,理顺信息公开业务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昌吉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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