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现公布本部门和14个地(州、市)监督举报方式,主要受理涉及农业农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乡村振兴资金有关问题,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面拖欠迟发补贴、审核把关不严、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项目规划不科学、立项不合规、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财务管理不规范、联农带农不紧密、套取资金等问题(不属于上述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通过其他渠道予以反映)。
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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