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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第5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5-26 20:25:07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努尔兰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4号《关于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昌吉州承担畜产品检测机构有8个,其中州级检测机构1个,县级检测机构7个。州县两级检测机构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州农业农村局每年制定印发《昌吉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全州畜产品监测任务,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不断档。2024年全州完成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5969批次。其中:定量风险(专项)监测462批次,快速风险(专项)监测14850批次,畜产品监督抽查657批次,畜产品监测合格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检测资金投入。目前全州8个检测机构中,昌吉州、昌吉市和吉木萨尔县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农产品检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其他县市在县级农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产品检测工作,2024年全州农产品检测及仪器设备更新经费共计281万元,今年昌吉市计划申请150万元资金用于乡镇监管站建设。二是提高检测人员能力水平。州农业农村局每年将检“测能力提升和检测机构扩项”等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指标中予以强力推进。2024通过“走出去+引进来”以及“线上线下并举”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检测人员技术水平。线上,组织各级农检机构参加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厅举办的检测技术培训4次,培训各级检测人员近300人次。线下,每年组织各级检测业务骨干赴福建、山东等疆外学习交流;组织16人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班;4人参加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培训并取得证书;组织参加2024年自治区第五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昌吉州荣获“优秀团体奖”,2人荣获自治区三等奖。2024年昌吉州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派出专家20余人次赴县市开展技术培训帮扶指导县市检测技术人员60余人次,开展胶体金速测培训16次,培训县市、乡镇检测技术人员280人次。昌吉市、阜康市、奇台、木垒县全面通过自治区“双认证”扩项工作。2025年还将组织8人参加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负责人培训。通过“双认证”扩项、培训交流、参加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各级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检测人员水平。三是加大畜产品检测力度和频次各级畜产品检测机构按照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年度畜产品监测任务方案,每月在养殖环节对生猪、牛羊规模养殖场开展“瘦肉精”抽检1次,对生鲜乳收购站不定期抽检3次;生鲜乳运输车全年抽检不少于2次;在春节、古尔邦节、中秋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4次以上,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到不留死角。四是强化源头管控。对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检测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测,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每年均由农业农村部下达指令性计划到省(区)级层面,具体由省(区)级兽药饲料监察所等部级检测机构实施完成,州县市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抽样。对监管工作中的存在的疑似问题产品,通常由州县市两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送至区级兽药饲料监察所等部级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测。五是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2016年国家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制度以来,昌吉州积极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严格落实合格证制度,要求全州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农产品上市期按照规定100%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动农产品全链条可追踪、可查询。积极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联合市场监管、教育、林草部门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宣传指导和执法检查,宣传发布《昌吉州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告知书》,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农贸批发市场、学校食堂、超市等严格落实合格证开具和查验要求。通过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农畜产品生产主体及时纳入平台备案管理、指导其更新完善生产信息、动态建立产品追溯信息。2024年全州309家生产主体在国家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追溯信息,向企业、合作社配发便捷式合格证打印机20台,发放承诺证宣传资料3000余份,累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万张以上,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畜产品3万吨以上,保障农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六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州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加强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把关和督促指导生产者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使用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州县农业农村部门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会商分析、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交流,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通报,依据职责做好产品追踪溯源,开展联合检查。七是强化农畜产品执法检查,保障源头质量安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加强“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畜水产品供应基地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组织州县执法人员对全州农畜水产品生产基地、定点屠宰企业、生鲜乳收购站、农资经营店等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种养殖过程中是否使用禁限用药物、是否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是否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情况,全力保障源头质量安全。2024,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86人次,检查生鲜乳、屠宰场、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1000余家次,开展畜产品监督抽查657批次,加强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查,通过快速检测手段现场抽查生猪、牛羊尿液1.3万批次,合格100%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指导各县市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参数扩项工作力度,对上年度通过扩项的农检机构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持续不断加大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做大做强“木垒羊肉”品牌,确保我州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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