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塔尔·夏寿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53号《关于乡村建设提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近年来,昌吉州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发挥村庄规划在乡村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每年印发自治州乡村建设行动工作要点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发挥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的作用,2023年共计投入近27.87亿元、2024年共计投放17.15亿元,先后实施了“8个工程”,即: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实施县域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等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级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公共服务设施,全力提升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备度、服务设施的便利度和农村人居环境的舒适度。采取清单式的方法推进乡村建设“183”行动任务全面落实,办成了许多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州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8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稳定在98.8%、99%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明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高于全区7%),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43%(高于全区11.1%),生活垃圾处理率99%、无害化处理率82% 。昌吉市、玛纳斯县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建成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61个,占全区已建成任务数的10%。
(二)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情况。坚持把培育提升乡村产业作为增强乡村和农民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一是产业联农带农机制不断完善。逐年稳步提升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产业占比达到66.66%。通过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共带动1683名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持续增收。二是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不断壮大。聚焦自治区四大涉农产业集群建设行动部署,制定昌吉州粮棉果畜四大产业集群实施方案,培育发展加工番茄、制种等13个特色产业链,昌吉市大西渠镇国家级产业强镇和昌吉农高区自治区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获批创建,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农业精深加工项目19个,新认定龙头企业24家,四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30家,预计全州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684亿元,较上年增长7%,全州农业现代化向纵深推进。三是到户产业落实成效明显。落实《关于2024年推动产业帮扶精准到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州实施到户产业项目1855个,兑付资金1323.07万元,受益脱贫户3035户、监测对象492户,户均增收3751.27元。四是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造血功能,加大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投放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发展意愿的“应贷尽贷”。
(三)乡村治理成效明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组建专家学者宣讲队马背宣讲团、石榴籽宣讲队、红马甲宣讲队等,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开展重大主题宣讲4.86万场。34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入选自治区示范站点。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乡镇8个、全国文明村5个,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村分别占比达95.7%、85.5%。持续推进高价彩礼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针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难度较大”的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办《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编制规划质量和实效的通知》中指出:“探索村庄建设用地兼容和农业、生态空间复合利用,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需求。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旅游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村庄就近布局;对空间区位有特殊要求、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零星文化旅游设施、农业设施、邻避设施项目等,在符合耕地保护等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可使用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予以保障”的要求,会商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等文件规定,依据制度引导基层明确哪些村庄是建设的重点;把村庄规划作为关键,明确村庄怎么建、建什么;把乡村建设规划作为基础,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布局、建设任务、建设标准及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为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针对“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难度较高”的问题。2024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规划中对村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有序实施搬迁撤并,解决好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生态保护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判断的村庄,留足观察和论证时间,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需要。截至目前,全州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8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分别稳定在98.8%、99%以上。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近年来,坚持粪污同治,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在改厕过程中同污水治理坚持“大集中做处理、小集中做收集、边远散要达标”的要求,对人口居住集中的片区做到农村改厕工作与污水管网铺设同步推进,以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为主;对人口集中度较小的居民点,建设小型污水集中收储设施,定期进行清运;对居住边远散的农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3+N”模式(除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建设卫生厕所。
(三)针对“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强”的问题。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激发农民参与意愿,强化农民参与保障,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2023年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2号), 对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从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带动农民实施建设、支持农民参与管护、 强化农民参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定。为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昌吉州结合乡村治理,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参与乡村建设等工作中,积极引导农户广泛开展积分制,调动农户充分参与其中。
(四)针对“产业发展质量不优”的问题。近年来,在肉羊发展上,木垒县坚持“草原走高端、舍饲抓增量、品牌提效益”发展思路,2024年,木垒县被确定为自治区草原畜牧业生产模式转型试点县,木垒羊出栏44.83万只,存栏41.27万只,改良羊21万只。建成肉羊规模化养殖场7家,万只肉羊养殖基地1家,牛羊屠宰加工企业1家,多胎肉羊存栏达到2.6万只。“木垒羊肉”荣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品牌价值日益凸显,已成为木垒县羊产业走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重要名片。在鹰嘴豆产业上,2024年,木垒县鹰嘴豆种植面积达8.06万亩、占全国83%,亩产150公斤以上,总产突破1.2万吨,成立新疆鹰嘴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优质高产新品种木鹰1号、科鹰1号,成功研发全国首台鹰嘴豆联合收割机,解决了长期由人工收割鹰嘴豆的难题。成功创建鹰嘴豆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培育天山奇豆、鹰哥生物2家加工企业,年综合加工能力达2万吨,采取订单种植、保底收购,辐射带动种植户6000多户。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重点指导和扶持木垒县在做大做强做优乡村产业上下功夫,结合每期昌吉农产品展销会等机会,带领木垒县龙头企业着眼疆外市场,走高端化发展路线,不断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同时,解决好“木垒鹰嘴豆”加工企业规模小,与旺盛的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结合“十五五”农业发展规划,指导木垒县抓好鹰嘴豆产业园建设,支持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打造昌吉州乃至新疆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的典型案例。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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