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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农林水牧类第3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5-26 19:26:21 来源:州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王彝敏代表:

您提出的农林水牧类3号《关于建立并落实严格的农民使用高强度加厚地膜和主动残膜回收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州市

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作为旱作农业区,推广使用农膜已有近40年历史,但由于重使用、轻回收,大量地膜残留已经对土壤环境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地膜残留污染问题日益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藏粮于地”战略目标,抢抓国家残膜回收政策机遇,大力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坚持“谁使用、谁收回、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以“源头控制、高效回收、资源利用”为方向,以体系建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为目标,以高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线,推动地膜源头管控、科学使用、高效回收、有效监测,建立健全了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全链条监管体系和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机制,实现了地膜从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全链条管理,高效残膜回收机500台,残膜回收机械总量达4000台以上,当季地膜回收率达85.09%,农田地膜残留量下降为5.4公斤/亩,较2021年亩均残留量下降2.47公斤/亩,下降幅度达31%以上,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为进一步加强农田地膜管理,有效推进农田地膜污染防治,提升地膜回收利用水平,州党委农办印发《昌吉州2025年农田地膜管理工作方案》,从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等方面监管,推动农田白色污染防治。一是实施地膜质量管控行动。完善地膜生产企业监管清单,加强地膜产品质量监管,定期对地膜生产企业、农资销售市场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抽查,全年抽检地膜产品30批次以上,依法依规对生产、销售非标地膜的市场主体进行处置。二是实施地膜科学使用行动。深入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推广符合标准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全州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力争在棉花上实现全覆盖。在加工番茄、甜菜、马铃薯等作物上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10万亩以上,力争在加工番茄上实现全覆盖。无膜玉米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三是实施残膜回收净土行动。压实乡镇、村组属地管理责任和种植户残膜回收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残膜回收保证金制度落实,全面推行乡镇、村组、种植户、农机手四方验收制度。试点开展残膜回收与耕地配水相挂钩模式。积极引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残膜回收。完善残膜回收网点基础设施。确保残膜回收率达85%以上。四是实施残膜资源化利用行动。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作用,积极引导地膜生产企业、塑料加工企业、循环利用企业回收利用残膜,推进残膜利用由造粒向木塑板、托盘等方向拓展,力争残膜资源化利用率达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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