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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昌吉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7 10:41: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8-000098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昌吉州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8-04-27
文  号: 昌州农字〔2018〕6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昌吉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农机局、阜康市农业局:

根据自治区、州安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了《昌吉州农机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州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

昌吉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4月25日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州安委会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自4月25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州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州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中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一般农机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及春耕生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昌吉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指导监督。

组长:郭怀安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夏国杰州农业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队长

成员:姜文宣、郑军、蔡万江、司德全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整治农业机械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参加年检、酒后驾驶、拖拉机尾部不粘贴反光警示标识、使用达到报废年限拖拉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拖拉机接送学生上放学、接送农民赶集(巴扎)以及接送农民工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与当地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劳务市场或劳务聚焦点的管控,从源头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严防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

(二)坚决查处农业机械无牌无证、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失效、安全警示标识不全、联合收割机械无灭火装置、非法拼装和改装拖拉机及使用超长超宽挂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要主动协调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加大对拖拉机挂车的销售加工点、维修点的排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治理拖拉机牵引超长超宽挂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院、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点等农田场院或作业场所,努力将农机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农机及驾驶人源头安全监管。各县(市)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的考试工作,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坚决杜绝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核发驾驶证现象,防止考试走过场,办人情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办理牌证。在检审验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检验规定、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人机不见面就检验的情况发生。

四、检查时间和工作方式

此次农机安全大检查4月25-5月15日,采取县(市)农机局检查、州农业(农机)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即日起各县(市)农机局要认真对照检查主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查处的各类农机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州农业(农机)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农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昌吉州拖拉机“非法载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建立安全大检查工作台账。要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组织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

(二)深化排查,注重整改。各县(市)农机局要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尤其要抓好节假日期间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建档,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动态管理,不断深化。在排查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隐患,实现隐患排查动态化。三是强化措施,突出整改。隐患排查是过程,治理才是关键。对排查出的发现问题和一般隐患要“随查随治”对重大隐患,各县(市)农机局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形成行之有效的合力监督机制。要强化和安监、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总结经验、交流信息。加大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农机局要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和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把宣传工作贯彻于农机大检查的始终,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查自改自身存在各类事故隐患。

各县(市)农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分析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跟踪落实,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要对本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于5月16日前报州农业执法支队。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2339006(传真)

 

抄送:昌吉州安委会、州农业执法支队

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业局                   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