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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9 19:33: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6-000039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6-06-29
文  号: 昌州农字〔2016〕85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州农业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适应项目工作新常态,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效益,明确各级各部门项目监管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结合我州农业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为核心,坚持“严格标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查违规、排隐患、促整改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各单位(科室)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对农业项目资金监管的认识,加大农业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农业项目功能的充分发挥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项目工作原则

坚持争取项目与管理项目并重的原则;坚持数量、规模与质量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科学严谨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实施项目对加快发展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成立项目工作领导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成立州农业局系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生刚    州农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新亮    州农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建航    州农业局副局长、调研员

        贾文明    州农业局副局长

        卓  炜    州农业局副局长

员:林金全      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部书记

      李宾舰      州农业局助理调研员

      韩黎辉      州农经局局长

      徐介寿      州农业执法支队队长(种子管理站站长)

      刘其玲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机关各科室(办、站)科长、主任、站长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计财科,办公室主任由州农业局副局长刘建航兼任,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杨玉萍兼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农业项目申报、评审、检查验收等工作,监督各部门项目执行情况。

四、项目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农业项目及资金监管工作,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按照州党委、州政府对项目工作的安排和部署,项目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在全局上下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发挥项目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项目建设大推进、大发展。

()明确责任,分层负责。

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根据领导职责分工、部门职能,实行分工负责制,分级管理、分层负责。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制,加强监督。要熟练掌握分管项目与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所分管项目的申报评审、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全程监管。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报经项目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三)夯实项目前期工作。

各单位、各科室要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研究和准确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及投资方向,超前谋划,打造一批事关区域农业发展、具有后发优势的中、远期项目。州农业局项目申报按照自治区下发的申报指南要求,由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先提出申报意见,需经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重点、重大项目要经专家组进行评审。项目监管单位组织行文上报,对项目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切实有效。

项目评审由分管项目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抽选业务专家、骨干组成。

()加大项目监管督查力度。

项目监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按照“抓落实、找问题、查原因、追责任”的要求,对项目申报、落实、实施及资金使用以及推进落实、项目完成情况等开展督查,对项目进度跟踪督办,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项目完成情况与监管部门、县(市、园区)农业局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州农业局每年组织联合督查至少两次。

竣工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县(市、园区)农业局及项目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提出申请,报经州农业局系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成验收组。验收专家组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分管项目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验收组织单位、工程技术、基建财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报告要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各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中央或自治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将收集统一制册印发。

()完善联动对接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调整项目工作思路,既要打造当前项目,也要谋划长远项目,既要重视争取项目,也要重视建设项目。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与县(市、园区)、项目业主逐一对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项目各项进度,对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研究,明确办理时限,抓好跟踪落实

建立项目工作定期汇报交流制度,项目监管部门每季度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尤其要做好与农业厅各处(室)的对接,及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申报、批复项目文件需及时抄送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存档。

                                         昌吉州农业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