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9 16:52:3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10/2015-000004 信息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15-01-19
文  号: 昌州农字〔2015〕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掌握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2015年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列入县(市、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风险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县(市、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及时提供辖区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鲜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受检单位清单在抽样和样品处理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风险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拟定严格的检测方案,切实确保检测质量。各县市也要开展辖区内的风险监测工作,州农业局将根据各县市完成的次数、监测的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州农业局每个季度对州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进行一次复检(确认性检测),复检工作委托自治区相关检测单位完成。在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束后组织召开分析会,对检测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州农业局对县市风险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复检(确认性检测),复检工作由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完成。

各县市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州农业局联系

联系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宋文娟 2326292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曹骞 6590384

                                          昌吉州农业局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