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10/2015-000004 | 信息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农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19 |
| 文 号: | 昌州农字〔2015〕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自治州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园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为全面掌握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2015年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起,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列入县(市、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风险监测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县(市、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及时提供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保鲜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受检单位清单,并在抽样和样品处理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风险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由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要拟定严格的检测方案,切实确保检测质量。各县市也要开展辖区内的风险监测工作,州农业局将根据各县市完成的次数、监测的质量进行量化考核。
三、州农业局每个季度对州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进行一次复检(确认性检测),复检工作委托自治区相关检测单位完成。在每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束后组织召开分析会,对检测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检测结果进行通报。州农业局对县市风险监测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复检(确认性检测),复检工作由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完成。
各县市在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州农业局联系。
联系人:州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宋文娟 2326292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曹骞 6590384
昌吉州农业局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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