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垒县龙王庙水库等3处工程标准化管理州级评价结果的公示
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水利局、水管总站: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水库、水闸、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新水规〔2022〕2号)规定,昌吉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对木垒县龙王庙水库、三眼泉渠首闸、木垒河河道治理(二期)龙王庙至三眼泉段河道治理工程进行了现场评价验收。根据评价结果,拟批准木垒县龙王庙水库、三眼泉渠首闸、木垒河河道治理(二期)龙王庙至三眼泉段河道治理工程通过州级评价,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3日
联系人:孟玉 王贝贝
联系电话(传真):0994-2351762 0994-2352301
地址:昌吉市建设路468号
邮编:831100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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