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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阜康市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 6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11:36: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23-000004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2-10-17
文  号: 昌州水函字〔2022〕7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对阜康市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 6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

    阜康市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阜康市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6个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阜水﹝2022﹞101)收悉,州水利局对验收条件和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审查,经研究通知如下:

一、验收条件

鉴于阜康市2020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6个项目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的要求,批复设计内容已完成,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完成,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准备就绪,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定于2022年1019日,验收工作会议由昌吉州水利局主持。

三、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主持单位:昌吉州水利局

委 员:昌吉州水利局 5

阜康市水利局 2

列席会议单位:

建设单位 1人

监理单位 1人

设计单位 1人

施工单位 1人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工作

(一)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

(二)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

(三)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作出评价;

(五)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六)检查工程投资、财务情况;

(七)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竣工验收会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现场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及有关资料;

(二)召开大会:

1、宣读验收批复,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含运行管理);

4、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工作报告;

5、查阅相关资料并分组讨论形成各专业组意见;

6、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7、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表上签字。

六、工作要求

阜康市水利局要组织各参建单位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