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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9 20:54: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奇台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2022年3月10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经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研究讨论,形成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现印发给你局。
对《鉴定书》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及时检查落实情况,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附件: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7月19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22年7月19日印发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2022年3月10日


验  收  主  持 单 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奇台县水利局
项 目 法 人 :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 计 单 位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 :新疆金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 工 单 位 :新疆凯悦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一标)
新疆泰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
新疆成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
新疆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标)
检 测 单 位 :昌吉州同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二检)
新疆铭鼎兴悦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检)
质量监督机构: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

验收地点:奇台县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验收时间:2022年3月10日






前   言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奇台县水利局上报了《关于申请对奇台县2018-2020年13个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报告》,昌吉州水利局对验收条件审查后以《关于对奇台县达坂河渠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等13项水利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通知》(昌州水函字〔2022〕17号)批准成立了竣工验收委员会。2022年3月10日,昌吉州水利局主持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由昌吉州水利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奇台县水利局等单位代表组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验收委员会成员认真检查了工程现场,详细听取了建设管理(运行管理)、设计、监理、施工、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对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或建议,形成了本次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位于奇台县东湾镇,距县城39km。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通过对原河道疏浚及河道两岸防护,有效遏制河床摆动,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和提高河道两岸生态环境,将改造段河道的设防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提升了整个河段的防洪能力。
(三)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为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昌州发改农发﹝2020﹞19号)。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次新建防洪堤防洪标准定为20年一遇,对应的洪峰流量为55.24m³/s。工程等级为IV等小(1)型,堤防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均为5级。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工程批复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总长15.3km。
工程批复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31日。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批复工程总投资为31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84万元,县市自筹936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建 设  单 位: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设 计 单 位 :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 :新疆金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 工 单 位 :新疆凯悦鑫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一标)
新疆泰达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二标)
新疆成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标)
新疆凯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四标)
检 测 单 位 :昌吉州同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二检)
新疆铭鼎兴悦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检)
质量监督单位: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运行管理单位: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工程于2021年4月1日开工,2021年8月31日完工。
2.重大设计变更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截止竣工验收时,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完成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序号 工程量分项 合同工程量(万m³) 实际完成工程量(万m³)
1 覆盖层清除 8.16 9.91
2 土方开挖 25.98 11.30
3 砂砾石回填 41.88 56.01
4 混凝土浇筑 2.08 1.93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八)水土保持设施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各方采取治理与防护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
(九)环境保护工程
本项目实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弃料、弃渣处理,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了设计中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对环境没有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实施后可以保障行洪通道的畅通和保障河道正常行洪能力,保护两岸的植被、耕地、农民房屋、水利骨干工程、交通道路、沿途各种基础设施,有利于工程区生态环境的改善。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1.单位工程验收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一般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单位完成自评,监理对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复核。2021年9月24日,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单位、运行单位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开展单位工程验收与评定工作。经验收4个单位工程、16个分部工程等级评定为合格。
2.专项验收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历次督查、检查及单位工程验收中提出的档案资料不完整、评定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了整改、补充和完善,达到合格要求
四、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监督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签定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确定了质量监督范围为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新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以及质量监督书的要求,提出了质量监督计划,采取抽查、巡回监督的方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工程质量监督意见。
(二)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要求,结合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际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提出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划分申请,并报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审查。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下发了《关于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划分情况的批复》(奇水质监字﹝2021﹞2号)对项目划分报审表进行了批复,批复确认该项目分为4个单位工程,16个分部工程。
(三)工程质量抽检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次检测由昌吉州同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检测单位制定了二检检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抽检。施工过程中及时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情况如下:水质检测4组、混凝土用水泥4组、外加剂6组、砂石骨料12组、高压闭孔板4组、砂砾石填筑393组、混凝土抗压26组、混凝土抗渗4组、混凝土抗冻1组、拌合物性能50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
三检工作由新疆铭鼎兴悦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检测情况如下:混凝土骨料5组,水泥4组,粉煤灰2组,引气减水剂4组,混凝土抗压40组,混凝土抗渗4组,混凝土抗冻4组,相对密度63组,闭孔板4组。检测结果均符合设计要求。
(四)工程质量评定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了自评、监理单位进行了复核、项目法人进行了认定,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核备,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验收委员会经研究讨论,同意奇台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做出的质量评价意见。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质量等级汇总表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单元个数 完工个数 合格个数工程(个) 合格率(%) 优良个数 优良率(%) 核备结论
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标) 覆盖层清除 23 23 23 100 7 30 合格
土方开挖 23 23 23 100 6 26 合格
堤身砂砾石填筑 92 92 92 100 25 27 合格
阻滑墙基础开挖 23 23 23 100 6 26 合格
阻滑墙混凝土 23 23 23 100 2 8 合格
坡脚砂砾石回填 92 92 92 100 22 24 合格
C20F200W6现浇砼板 138 138 138 100 23 16 合格
C20F200W6封顶板砼 23 23 23 100 5 21 合格
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二标) 覆盖层清除 18 18 18 100 6 33 合格
土方开挖 18 18 18 100 5 27 合格
堤身砂砾石填筑 72 72 72 100 23 32 合格
阻滑墙基础开挖 18 18 18 100 4 22 合格
阻滑墙混凝土 18 18 18 100 6 33 合格
坡脚砂砾石回填 72 72 72 100 17 23 合格
C20F200W6现浇砼板 108 108 108 100 25 23 合格
C20F200W6封顶板砼 18 18 18 100 4 22 合格
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三标) 防洪堤左右岸堤基砂砾石开挖 36 36 36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身砂砾石回填 72 72 72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基阻滑墙混凝土浇筑 18 18 18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身砼护坡浇筑 126 126 126 100 0 0 合格
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四标) 防洪堤左右岸堤基砂砾石开挖 38 38 38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身砂砾石回填 76 76 76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基阻滑墙混凝土浇筑 95 95 95 100 0 0 合格
防洪堤左右岸堤身砼护坡浇筑 133 133 133 100 0 0 合格
五、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截至竣工验收时,实际到位2456.9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184万元,自筹资金272.99万元(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垫付资金)。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197.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014.43万元,待摊投资182.79元。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四)结余资金
工程实际到位2456.9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197.22万元,结余259.77万元。
(五)预计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六)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根据《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225号)文件精神,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委托乌鲁木齐金丝玉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完成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计
受奇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新疆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金丝玉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结算、竣工决算进行了进行审核和审计,分别出具了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新申水审字2022-6、7、8、9号)和《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金丝玉会审字﹝2022﹞第105号),确认实际完成工程投资21,972,205.3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0,144,257.90元,待摊投资1,827,947.41元。
六、工程尾工安排

七、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白杨河渠首至东湾镇墒户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日常运行管理由水利管理总站负责,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按照实际支出由县财政拨付。
(二)工程移交
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管理单位应及时向运行管理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八、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该工程运行期间未发生质量缺陷现象,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执行河道相关管理制度,整体运行正常。项目实施后将保障行洪通道的畅通和保障河道正常行洪能力,保护河道两岸3.37万亩耕地、农民房屋、水利骨干工程、交通道路、沿途各种基础设施及53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竣工技术预验收

十、意见和建议
(一)各工程参建单位对提交的竣工验收工作报告要严格按照验收规程的要求进行编制,完整规范的表述施工过程和质量评定结果,统一整理归档 。
(二)工程运行过程中要进一步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完善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配齐管护人员。
十一、结论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共同努力,奇台县白杨河道治理项目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了工程建设,前期资料齐全,招投标资料规范,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投资控制基本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档案资料收集、整编、立卷、归档符合档案管理要求。验收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研究,认为该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十二、保留意见

十三、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