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2016年水利科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166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27 |
| 文 号: | 昌州水函字〔2018〕20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对2015-2016年水利科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 ||
昌州水函字〔2018〕208号
关于对2015-2016年水利科技专项资金
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奇台县水利局、呼图壁县水利局、玛纳斯县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科国处《关于对2015-2016年度新疆水利科技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新水办科国[2018]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计划2018年12月10年前联合州财政局对2015-2016年水利科技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2015年水利科技项目共计4项,分别为奇台县八户地小麦节水滴灌示范项目、玛纳斯县天山北坡痕量滴灌工程、玛纳斯县农业高效用水管理技术示范项目、塔西河灌区水资源管理及水权交易信息平台项目;2016年水利科技项目共计1项,为呼图壁县高效节水新技术新产品集成示范推广项目。
二、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县水利局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11月底前完成项目自验和审计工作。
2、精心准备,完善验收资料。相关县水利局要认真梳理,做好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归档准备工作。
3、强化督查,问效问责。我局将按照时间节点,定期对未完工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项目推进迟缓、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项目未按期完成的相关县水利局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严厉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高伟
电 话:15999365366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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