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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变更为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塘坝工程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5-28 02:12: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082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5-28
文  号: 昌州水字〔2018〕9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变更为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塘坝工程的批复

昌州水字〔2018〕92号

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变更为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

塘坝工程的批复

吉木萨尔县水利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变更为大有镇广泉长村塘坝的请示》(吉水字〔2018〕66号)已收悉,昌吉州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塘坝工程进行了审查,报告经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基本达到实施方案阶段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设计变更缘由

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工程计划2018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实施前,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结合大有镇政府、当地老百姓及设计单位意见,认为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难以满足运行条件,需要修建一座塘坝,以此更好地为当地人民解决用水问题。新建塘坝后,可存蓄夏季洪水及冬季弃水,缓解灌区供需水矛盾,同时结合灌区续建与配套工程,灌区可供水量均能满足用水要求。这表明塘坝的兴建可以解决灌区长期存在缺水问题。

鉴于上述原因,对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变更为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塘坝工程。

二、项目变更后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大有镇广泉下长山渠村建设塘坝一座,库容5.4万m3,工程规模为小(2)型,工程等别为Ⅴ等,建筑物等级为5级。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挡水坝体;新建放水涵管;新建溢洪道;对库盘和坝基进行防渗处理;增设大坝安全监测设备。

三、工程主要设计

设计大坝坝顶全长95.5m,坝顶高程1453.0m,防浪墙顶高程1453.5m,坝顶宽5.0m。坝顶上游侧设置倒T形C20素混凝土防浪墙,防浪墙每隔6.0m设伸缩沉降缝,采用高压闭孔板填缝。坝顶下游距坝肩0.2m设预制路沿石,路沿石0.6×0.15×0.50m的预制C20砼,路沿石全部埋入坝体,采用M7.5水泥砂浆填缝。坝体上游坝坡铺设15cm厚混凝土板护坡,护坡采用现浇C20F200混凝土板。

四、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

在建设管理上要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同意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为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总站,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招投标、合同签定、施工技术指导、技术档案管理、制定管护制度、检查落实、组织预验收和验收、总结评比等工作。项目区水利工程建设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各部门须制定出工作职责和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作好招标前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和需要,编制好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

五、运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工程运行、维护、供水等责权利关系。建后运行管理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需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工程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夯实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的基础。

六、项目投资

工程变更后项目总投资284.92万元,其中州级水资源费补助资金150万元(原吉木萨尔县大有镇广泉村河水滴灌首部建设工程批复资金),自筹资金134.92万元。县水利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做好财政资金报账工作,配合做好建设资金的检查与审计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强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成。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5月28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