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87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06 |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6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对木垒县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文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州水字〔2018〕65号 签发: 赵贤东
周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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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木垒县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木垒县水利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度北疆、东疆地区自治区财政农业高效节水补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水农牧函〔2017〕8号)要求,木垒县编制完成了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昌吉州水利局会同州财政局组织专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内容,对木垒县2018年农业高效节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达到了编制深度要求,现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区位于木垒县白杨河乡、西吉尔镇、新户乡和雀仁乡,总规划面积为1.5万亩,其中:白杨河乡0.12万亩,西吉尔镇0.46万亩,新户乡0.84万亩,雀仁乡0.08万亩。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滴灌工程1.5万亩,新建沉沙池首部6座,新建输电线路0.25km,新建UPVC地埋管网144.28km,新建检查井227座、排水井233座。
主要工程量:
项目共需地埋UPVC管144.28km,土方28.36万m3,砼0.10万m3。
三、水供需平衡分析
通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实施,灌区综合毛灌溉定额显著降低,与现状年相比,项目实施后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有了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了灌区节水灌溉工程效益。项目实施后农业灌溉需水量减少了190.36万m3。
四、滴灌工程设计
选取新户乡新沟村二队2950亩河水自压滴灌及西吉尔镇西吉尔村2#系统776亩机井加压滴灌作为典型设计。
新户乡新沟村二队2950亩河水自压滴灌,管网根据作物种植方向、水源位置、地形条件等因素确定划分为系统干管、分干管、支管和毛管4级。毛管与作物种植方向相同,为东西向,其它各级管道自下而上依次与上级管道垂直布置。滴灌带实际铺设长度按适合地块的尺寸和轮灌组确定,为便于轮灌,本典型滴灌系统滴灌带铺设长度顺坡取50m,逆坡取20m。根据地块管网布置和选定的管材要求,de90支管长45-50m。
西吉尔镇西吉尔村2#系统滴灌工程设计(机井加压系统),结合整体布局进行滴灌系统规划设计,管网布置参照作物种植方向,便于农户管理为原则。
五、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
建设管理上要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快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同意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为木垒县水利管理总站,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及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检查验收。
六、运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工程运行、维护、供水等责权利关系。建后运行管理交付乡(镇)农民用水者协会责运行管理,制定管理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滴灌工程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夯实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的基础。
七、项目投资
同意项目总投资16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37.1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35.4万元,自筹885.5万元。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做好财政资金报账工作,配合做好建设资金的检查与审计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尽快开展招投标及实施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7〕16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农〔2015〕11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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