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231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3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62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对玛纳斯县2018年度农业高效节水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文件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昌州水字〔2018〕62号 签发: 赵贤东
周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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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玛纳斯县2018年度农业高效节水补助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玛纳斯县水利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度北疆、东疆地区自治区财政农业高效节水补助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新水农牧函[2017]8号)要求,玛纳斯县已编制完成实施方案。昌吉州水利局会同州财政局组织专家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内容,对玛纳斯县2018年农业高效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达到了编制深度要求,现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水源
玛纳斯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高效节水滴灌系统安排在包家店镇、平原林场、凉州户镇、试验站、清水河乡,建设范围分为包家店镇黑梁湾九村(4539亩)、塔西河五村(1677亩)、冬麦地四村(3354亩);平原林场综合林场(1957亩);凉州户镇黑梁村(4319亩);试验站兵户村(3249亩);清水河乡团庄村(1315亩)。项目区选择符合《农业高效节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有关地块选择的要求,地块均为二轮承包地。
玛纳斯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水源,地表水有包家店镇、平原林场水源来自塔西河水,凉州户镇、清水河乡水源来自玛纳斯河,试验站使用地下水灌溉。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
玛纳斯县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共新建2.041万亩滴灌,本次高效节水建设项目布置于包家店镇、凉州户镇、实验站、清水河乡、平原林场5个乡镇场站7个村,20个系统。包括:包家店镇黑梁湾九村系统1(1306亩)、黑梁湾九村系统2(1135亩)、黑梁湾九村系统3(1129亩)、黑梁湾九村系统4(969亩);塔西河五村系统1(782亩)、塔西河五村系统2(895亩);冬麦地四村系统1(604亩)、冬麦地四村系统2(1392亩)、冬麦地四村系统3(1358亩);凉州户镇黑梁村系统1(1050亩)、黑梁村系统2(1077亩)、黑梁村系统3(1054亩)、黑梁村系统4(1038亩);试验站兵户村系统1(661亩)、兵户村系统2(1037亩)、兵户村系统3(951亩)、兵户村系统4(600亩);清水河乡团庄村系统1(1315亩);平原林场综合分场系统1(1162亩)、综合分场系统2(795亩),地块较为整体连片、农民积极性较高的耕地作为项目区。
主要工程量:
本次项目地表水加压滴灌系统共14,4个地下水加压灌溉,2自压灌溉系统,首部泵房10座,沉沙池9座,闸阀井、排水井、减压井共563座,PVC管材191.56km。
三、水供需平衡分析
(1)通过高效节水项目的实施,设计水平年(2019年)灌区地表水需水量468.46万m3,节约地表水量127.03万m3。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56提高到0.64
(2)通过高效节水项目的实施,设计水平年(2019年)井灌区需水量736.10万m3,项目区地下水开采量减少了127.03万m3,有效降低地下水开采,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74提高到0.87。
使项目区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四、滴灌工程设计
项目区采用加压滴灌的节水灌溉方式,通过项目比选滴灌系统管网布置方式均采用“梳型”布置。
项目区供水管材的干管、分干管选择为PVC管材,干管、分干管工作压力均为0.63、0.4Mpa,玉米、棉花毛管选用φ16/2.4-100,直径16mm,工作水头9m,滴头额定流量为2.4L/h,滴头间距0.5m,滴头的流态指数0.6;小麦毛管选用φ16/1.8-100,直径16mm,工作水头9m,滴头额定流量为1.8L/h,滴头间距0.3m,滴头的流态指数0.6;苗木滴管选用φ20/15-80,直径20mm,工作水头9m,滴头额定流量为15L/h,滴头间距1.0m,滴头的流态指数0.6。
所选用的管材必须为通过认证的节水产品材料。
五、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
建设管理上要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建设监理制、竣工验收制、项目公示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快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
本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做为业主单位负责工程的建设实施,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负总责。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及项目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检查验收。
六、运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工程运行、维护、供水等责权利关系。建后运行管理交付乡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负责运行管理,制定管理措施,保证项目建成后,滴灌工程管得住、用得好、长受益,夯实现代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良性运行的基础。
七、项目投资
同意项目总投资2083.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16.14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713.86万元,农民自筹1053.32万元。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并做好财政资金报账工作,配合做好建设资金的检查与审计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尽快开展招投标及实施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建设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严格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7]16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农【2015】11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财政局
2018年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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