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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月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10-01 12:57: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247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10-01
文  号: 昌州水字〔2017〕232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9月进展情况通报

州水利管理总站(500管理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各县(市、园区)水利(务)局、局直属各单位及职能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投资拉动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确保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水利行业的42.57亿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现将2017年1-9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开复工情况(按开、复工率由高到低排序)

1、木垒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9月底

已开、复工11项,开、复工率100%。

2、奇台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3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3项,开、复工率100%。

3、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7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7项,开、复工率100%。

4、昌吉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3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3项,开、复工率100%。

5、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5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5项,开、复工率100%。

6、阜康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8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8项,开、复工率100%。

7、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1项,开、复工率100%。

8、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1项,开、复工率100%。

9、呼图壁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24项,截止9月底已开、复工20项,开、复工率83.3%。

二、水利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完成计划投资率由高到低排序)

1、木垒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0390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1934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94.9%。

2、呼图壁县(含呼河流域管理处):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81574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6980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85.6%。

3、奇台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6328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3861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83.3%。

4、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5156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3741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82.9%。

5、昌吉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96572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7751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80.3%。

6、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3512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26789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9.9%。

7、阜康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65708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52034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9.2%。

8、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3820万元,截止9月底已完成20754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61.4%。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截止9月底完成39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3%。

三、总体评价与具体要求

结果显示:截止9月底,全州七县(市)、准东及农业园区水利工程共计11类113项,总投资42.6亿元。已开、复工109项,开、复工率96.5%,已完成投资34.3亿元,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80.5%。其中呼图壁县项目的开复工率较低,(目前龙王庙下水库、二道沟水库、梧桐沟水库以及洪沟治理绿化项目4个项目仍未开工)。投资完成进度木垒县较好,呼图壁县、奇台县、准东开发区、昌吉市、玛纳斯县、阜康市距年底完成2017年水利固投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压力,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吉木萨尔县进度严重滞后。

目前已接近年底,由于气候原因,北疆建设施工期短,为防止气候对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需进行合理安排,确保加快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进度,州水利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好节点控制,细化实化工期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梳理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严格做到“项目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顺利完成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

2、目前已时至2017年年底,各县市需把握住本年度时间已不足2个月的有限施工期,开展“大干50天活动”,抓紧2017年项目的收尾工作,在年底前确保年度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3、目前呼图壁县本年度仍未开工的三个水库项目(龙王庙下库、梧桐沟水库、二道沟水库)以及洪沟治理绿化项目需尽快开工以其他可实施项目进行替换,以确保项目总体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4、各县(市)已下达中央资金但目前还未开工的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以及农业水价改革项目,需安排专人负责加快推进,本年度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完成不了的县(市)将在下年度中相应减少该县(市)中央补助资金额度。

5、州水利局将严格落实“五制”工作方式,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固投任务建设进度开展督查,每月根据县市上报基建进度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县市(园区)进行约谈,强力推进水利基建项目建设进度。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