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直属各单位及职能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投资拉动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确保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水利行业的30亿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现将2017年1-5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开复工情况(按开、复工率由高到低排序)
1、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6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6项,开、复工率100%。
2、木垒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2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11项,开、复工率91.7%。
3、奇台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10项,开、复工率90.9%。
4、昌吉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9项,开、复工率81.8%。
5、阜康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6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12项,开、复工率75%。
6、呼图壁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5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11项,开、复工率73.3%。
7、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5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10项,开、复工率66.7%。
8、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6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9项,开、复工率56%。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2项,截止五月底已开、复工0项,开、复工率0。
二、水利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完成计划投资率由高到低排序)
1、奇台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8772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1832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47.3%。
2、阜康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55335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1629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29.4%。
3、木垒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3011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798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34.7%。
4、昌吉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58044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25853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44.5%。
5、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8946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675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23.3%。
6、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1509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9233万元(含2016年项目未完成资金168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29.3%。
7、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2500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956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22.5%。
8、呼图壁县(含呼河流域管理处):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7446万元,截止五月底已完成1208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32.3%。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600万元,截止五月底完成0万元。
三、总体评价与具体要求
以上通报结果显示:截止5月底,全州水利工程共计104项、已开、复工78项,开、复工率75%,已完成投资10.77亿元,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32.5%。除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两个项目未开工,开工率为零,其他县(市)及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复工率均超过50%;投资完成进度整体偏低,完成全州2017年固投目标任务有一定压力。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呼图壁县、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度严重滞后;其中呼图壁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74亿元,与州水利局签订责任状中的5.54亿元减少了1.8亿元。
目前是水利建设的黄金期,由于气候原因,北疆建设施工期短,为防止汛期和灌溉期对工程建设带来的可能不力影响,需及早谋划,确保加快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进度,州水利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好节点控制,细化实化工期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梳理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的同时,顺利完成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
2、要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移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及时发现并解决好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计划下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环保等实际问题。
3、按照此次州党委、政府提出2017年6月底所有固投项目必须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50%的要求,各县市需加紧未开工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并加大已开工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2017年6月底前所有水利固投项目开工建设并达到投资过半的要求。
4、州水利局将严格落实“五制”工作方式,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固投任务建设进度开展督查,每月根据县市上报基建进度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县市(园区)进行约谈,强力推进水利基建项目建设进度。
昌吉州水利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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