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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4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7-05-03 13:01:5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7-000033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05-03
文  号: 昌州水字〔2017〕7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2017年1-4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报

各县(市)水利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局直属各单位及职能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投资拉动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确保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水利行业的30亿元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进展顺利,现将2017年1月-4月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一、水利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开复工情况(按开、复工率由高到低排序)

1、木垒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2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10项,开、复工率83.3%。

2、奇台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9项,开、复工率81.8%。

3、昌吉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1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8项,开、复工率72.7%。

4、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3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2项,开、复工率66.7%。

5、阜康市: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6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9项,开、复工率56%。

6、呼图壁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7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8项,开、复工率47%。

7、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5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7项,开、复工率46.7%。

8、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17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7项,开、复工率41.2%。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水利项目2项,截止四月底已开、复工0项,开、复工率0。

二、水利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完成计划投资率由高到低排序)

1、奇台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7860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12594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33.3%。

2、阜康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3237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997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23.1%。

3、木垒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0260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258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2.7%。

4、昌吉市: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6336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548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11.8%。

5、吉木萨尔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5030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185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4%。

6、玛纳斯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32742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2242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6.8%。

7、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40717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1900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4.7%。

8、呼图壁县: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55399万元,截止四月底已完成2591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4.7%。

9、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600万元,截止四月底完成0万元。

三、总体评价与具体要求

以上通报结果显示:截止4月底,全州水利工程开、复工率57.7%,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的13%。开工率不足50%的县市(园区)占44.4%,且投资完成进度整体偏低,完成全州2017年固投目标任务有一定压力。昌吉国家农业园区、呼图壁县、玛纳斯县进度严重滞后,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是水利建设的黄金期,由于气候原因,北疆建设施工期短,为防止汛期和灌溉期对工程建设带来的可能不力影响,需及早谋划,确保加快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进度,州水利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做好节点控制,细化实化工期进度和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梳理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的同时,顺利完成2017年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

2、要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移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及时发现并解决好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计划下达、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环保等实际问题。

3、州水利局将严格落实“五制”工作方式,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固投任务建设进度开展督查,每月根据县市上报基建进度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县市(园区)进行约谈,强力推进水利基建项目建设进度。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