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总河湖长及州级河流河长名单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实区、州党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昌吉州总河湖长及州级河流河长名单公告如下:
一、总河湖长:
曾艳阳 州党委书记,兵团第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郑 敏 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二、州级河流河长:
(按照州级河流自西向东顺序)
塔西河河长 吴 良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呼图壁河河长 左拉·哈森 州党委常委
三屯河河长 李长江 州党委常委、昌吉市委书记
三工河河长 李 丹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四工河河长 王路平 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甘河子河河长 陆 晶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开垦河河长 周玉星 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白杨河河长 宋海山 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州河长办联系电话:0994-2331950、2329378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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