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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 2023-08-18 11:56:05 来源:昌吉州水利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一直以来,昌吉州坚持把推进河湖长制作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河湖长制七项制度要求,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初见成效。

一、强化河长履职尽责

昌吉州坚持党政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设立州县乡三级双总河湖长,建成州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完善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河湖长责任递补机制。落实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563名,特别是村级河长在打通河湖“最后一公里”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共有209名村级河长,承担354个河段的管护任务。截至目前,四级河长巡河5929次,推动解决河湖问题15个。年初开展了河湖长及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年度评议工作,州河长办组织对州、县、乡三级河湖长和州县河湖长制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共评议河湖长195名、成员单位168个,评议优秀河湖长79名、评议优秀河湖长制单位67个,有效激发调动了各级河湖长、各县市、各部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昌吉州依法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方案审批,对14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监管。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共发现“四乱”问题12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开展了水利部2023年推送的285个疑似图斑复核及历年推送233个图斑资料补充工作,县市河长办通过对地物现场拍照、测量尺寸、复核规模等级,委托设计单位填报涉河工程行洪安全评价表,出具证明并上传相关印证资料,目前已全部完成复核并通过水利厅审核。全面开展河湖名录复核工作,水利厅推送昌吉州水利一普名录中河流105条、湖泊1个,水普外且未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26条、湖泊3个,水普外且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6条。目前,在水利部河湖长制平台复核水普名录内流域面积200km2以下河流信息及上图情况的84条河流,通过审核74条,其中纳入山区河流管理名录河流4条,建立了四个责任人,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

三、强化水生态修复

昌吉州组织召开了河湖生态流量研讨会,通过学习近年来国家、自治区河湖生态流量相关政策,回顾昌吉州河湖生态流量工作进程,分析生态流量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以保障河湖生态保护对象用水需求为出发点及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的确定准则和方法。组织完成玛纳斯塔西河、呼图壁河、昌吉市三屯河、奇台县开垦河生态流量目标与保障方案技术审查。昌吉州12条平均年径流量5千万方以上河流22个断面共下泄生态流量约1.8亿立方米,目前完成年度下泄任务的65.76%。扎实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昌吉市三屯河示范河湖2023年度计划完成建设投资677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5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75%;塔西河、呼图壁河、三工河、木垒河等4条示范河湖已完成县级验收;白杨河、东大龙口河正在准备资料开展县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