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州级河流河长名单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面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落实区、州党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昌吉州州级河流河长名单按照自西向东的顺序公告如下:
塔西河 河长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王燕
呼图壁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左拉·哈森
三屯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昌吉市委书记李长江
三工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陈金融
四工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甘河子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孙继洲
开垦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玉星
白杨河 河长 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海山
联系电话:0994-2331950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上一篇: 关于联合开展河湖及...
下一篇: 关于呼图壁河河道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