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9-000007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0 |
文 号: | 昌州河长办函字〔2019〕1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上报2019年州级河流年度巡河计划的通知 |
昌州河长办函字〔2019〕1号
关于上报2019年州级河流年度巡河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联络员单位: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河湖长巡查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巡查工作,确保各级河湖长2019年履职尽责到位,现就做好2019年巡河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议巡河时间
1、第一次巡河时间,建议安排在2月底至4月初,重点针对3月中旬左右的春季融雪性洪水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春季河岸绿化工作完成情况等重点内容开展巡查。县级河长在此期间要加密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2、第二次巡河时间,建议安排在5月份,重点针对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河湖岸线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巡查。
3、第三次巡河时间,建议安排在6月初至9月初,重点针对夏汛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县级河长在此期间要加密巡河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第四次巡河时间,建议安排在10月份,重点针对“清四乱”问题整改、河湖岸线违法行为整治、水生态环境修复取得成效等方面开展巡查。
二、建议巡查重点
一是要把水域岸线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巡河的重点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划界确权工作在年内如期完成。
二是要对标“一河一策”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问题清单,明确2019年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针对河湖两岸违法行为整治开展巡查。重点对标“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对还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年内“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取得成效得以巩固提升。
四是要重点针对水库安全隐患整治,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五是要针对木垒县水利部暗访、自治区通报昌吉市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上级通报问题等,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六是要针对春秋两季各县市开展绿化、实施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情况开展巡查。
按照以上要求,请各县市高度重视,会同联络员单位将州级河流2019年年度巡河计划与2019年2月15日前报州河长办。同时,县级河流要参照做好县级河流的年度巡河计划。该项将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 2019年州级河长巡河计划及巡河问题清单(州级汇总)
2. 2019年州级河长巡河计划及巡河问题清单
联系人:刘荣 联系电话:0994-2331950
QQ邮箱:407539527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0日
2019年州级河长巡河计划及巡河问题清单(州级汇总)
序号 河流名称 州级河长 职务 年度巡河计划及拟解决问题清单 备注
第一次 拟解决问题 第二次 拟解决问题 第三次 拟解决问题 第四次 拟解决问题
1 塔西河 若曼·塔吾汗 副州长
2 呼图壁河 张建军 党委常委
3 三屯河 秦伟 党委常委、昌吉市委书记
4 三工河 阿不都热依木·哈力克 党委常委
5 四工河 孟汉江 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6 甘河子河 孙继洲 副州长
7 白杨河 丁邦文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
8 开垦河 李翠玲 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注:1、该计划由联络员单位经河长同意后进行上报;2、县级河流参照做好县级河流年度巡河计划,巡河计划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3、巡河时间结合防汛等特殊时期或针对突出问题拟定巡河时间如:3月上旬、7月上旬。
2019年州级河长巡河计划及巡河问题清单
河流名称: 州级河长签字:
次数 计划巡河时间 拟解决问题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拟完成整改时间 备注
1
2
3
4
注:此表由联络员单位会同县市河长办填写,由联络员单位经河长同意后上报。
联络员单位: 责任人: 上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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