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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各县市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赴州河长办跟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9 12:24: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4/2018-000198 信息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昌吉州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11-29
文  号: 昌州河长办函〔2018〕4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组织各县市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赴州河长办跟班学习的通知

昌州河长办函〔2018〕47号

关于组织各县市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赴

州河长办跟班学习的通知

各县(市)河长办:

近日,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2018年12月全面启动推行河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总结评估的准备工作,结合天山杯考核中各县市存在的问题,州河长办计划组织各县市河长办专职工作人员到州河长办跟班学习,完善相关档案资料,提高业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每个县市派2名专职工作人员跟班时间为2-3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地点:州水利局三楼改革办

三、携带资料:各县市河湖长制全部工作档案(包括电子档案)

1、各县市按照国家、区、州关于建立完善“一河一档”相关要求,完善“一河一档”、“一库一档”。

2、按要求建立县(市)级工作方案及制度体系卷;乡镇工作方案及制度体系卷;组织体系卷(包括分级建立的河长组织体系册、调整河长文件,组织体系公示及相关调整的请示和批复文件等)、督导检查卷、会议培训卷、信息宣传卷、“清四乱”卷、划界确权卷等并按照规范建立档案目录及目录清单。

3、进一步梳理巡河档案,建立巡河清单,查找巡河台账中存在问题,做好问题整改。

4、针对天山杯提出的问题及绩效平台填报中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避免在此次初验中仍未解决。

四、其他相关要求:跟班学习人员住宿自理,早餐和午餐在单位食堂就餐。参加学习人员必须自备笔记本电脑,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将延期返回,直到档案规范合格为止。

五、州级指导组及分工

组长:刘荣

成员:闫蓉、曹波、柴敬礼

具体分工:

1、刘荣主要负责初验整体工作的协调组织,整体档案的规范指导,重点指导信息、会议、培训档案,县乡级方案与制度。

2、闫蓉主要负责湖长制相关业务指导。重点指导县市完成湖(库)长组织体系名录建立、公示、“一库一策”编制,“一库一档”建立。

3、柴敬礼主要负责日常旬报的规范填报和明细台账的建立、“清四乱”档案、公示牌台账。

4、曹波主要负责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填报,规范完善“一河一档”,组织体系卷建立及名录、巡河台账,督导档案建立。

昌吉州全面实施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9日

各县市跟班学习安排表

序号 单位 人数 时间安排 备注

1 木垒县 2 12.3-4

2 奇台县 2 12.5-7

3 阜康市 2 12.10-11

4 吉木萨县 2 12.12-14

5 呼图壁县 2 12.17-18

6 玛纳斯县 2 12.19-21

7 昌吉市 2 12.24-25

8 呼管处 2 1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