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4/2018-000019 | 信息分类: | 水利、水务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11 |
文 号: | 昌州水字〔2018〕48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昌吉州2018年水利重点工作 第一次督查情况的通报 |
各县(市)水利(务)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局:
2018年2月5日至11日,昌吉州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贤东同志带领督查组一行4人前往昌吉州各县(市)、园区,就维稳、安全生产、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四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各县(市)、园区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各县(市)、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反恐维稳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完善了维稳工作报告制度、维稳应急预案、反恐工作措施等,较好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各县(市)、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有效预防。
(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本县(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经县(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工作。
昌吉市、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已通过州水利局审查但未向州水资源管理中心提交修改稿,未取得县市人民政府批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木垒县、农业园区未上报州水利局。
2、将各县(市)机电井基础信息完善准确,并完成上图工作。
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完成较好,玛纳斯县、昌吉市未按时完成。
3、对各县(市)无取水许可的用水单位,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和地下水禁采区域内的机电井,制定整治方案,限时关停工作。
阜康市、奇台县、木垒县已编制机电井关停方案,已报县市人民政府。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昌吉市、农业园区未完成本县市机电井摸排工作,未编制机电井关停方案。
4、2016年、2017年“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安装及验收工作
目前各县(市)均未完成2017年已安装机电井的初验工作。
(四)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
2017年昌吉州已完成对各县(市)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各县(市)2018年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前期准备工作还未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对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木垒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编制进度缓慢,治理措施没有针对性,与本县实际脱节,没有可操作性。
(二)对水资源管理机电井上图工作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玛纳斯县、昌吉市机电井基础信息还存在偏差;各县(市)、园区机电井档案资料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三)除阜康市以外,其他县(市)对于地下水禁采区内二轮承包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替代工程均未提出有效措施和具体方案。
(四)各县(市)在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面普遍存在领导重视不够,干部主管部门没有将考核结果纳入到乡镇、部门主要领导综合考核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自治州“1+2”维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细化措施、保障投入。尤其是水利行业重点管控场所实现标准化监控系统全覆盖,同时按高标准、新要求完善内控监视系统。
(二)安全生产也是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项工作。依据昌吉州水利行业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措施。尤其是春节及“两会”期间,一定要加强工地留守人员、驻村干部交通方面的安全管理。尽早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保证汛期水库的绝对安全。
(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1、对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全州地下水禁采区493眼机电井必须按时关、停、封,同时对禁采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一眼关停一眼,绝不姑息。已编制地下水禁采区机电井关停方案的县(市),应尽快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对全州地下水禁采区内存在关停困难的生活用水井及二轮承包地农业灌溉井制订地表水置换方案,尽快启动水源替代工程。
2、按照“一井一清单、一证一许可“要求深入开展机电井排查及机电井档案梳理工作。
3、持续推进“井电双控”,今年是实施“井电双控”工作的最后一年,年内必须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水利及供电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亩有定额、井有总量”要求,严格控制用水用电总量,把“井电双控”作为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手段抓好抓实。
(四)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8年各县(市)、园区在落实自治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要坚持“三个原则“。2017年12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将2018-2030 年用水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至各县市,一是树立“底线”思维,严守“三条红线”原则,各县市不折不扣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条红线”分解方案的各项控制指标;二是我州在制定2018年各县市、园区地下水用水量控制指标“三条红线”分解方案时,地下水用水量控制指标按2017年实际开采量与自治区下达的地下水控制指标相比采取“就低取值”原则;三是坚持采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的原则,2018年,全州用水总量要控制在29.2亿方以下,地下水取水量必须控制在13.54亿方以下,年压减水量1.9亿方以上。
落实“三项任务“,一是要制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工作方案》,将地表水用水量分解到每条河流的分水口上,地下水用水量分解到每眼机电井上,地下水压减量分解到每项具体措施上,确保2018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年中要进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工作方案》中期评估,分析研判每项具体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对发现问题立即纠偏,形成详细完整的中期评估报告。三是年底要进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工作方案》全年评估,这也是全年的总结,对每项具体措施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落实“三条红线”考核指标方面的具体体现进行整理,迎接自治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五)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切实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和产业布局的重要条件,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超采区管控政策落实作为2018年所有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对超出红线指标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昌吉回族自治州水利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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