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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6-12 17:25:01 来源: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政协次会议

社会建设113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罗燕、张新蕾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危房的检查、管理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注与关心您的提案非常中恳,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州开展自建房管理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府监管

一是我局已起草完成《昌吉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三次征求相关部门及县市(园区)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正在等待上报州人民政府。

二是《昌吉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职责,通过压实各方房屋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明确行业部门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等五章内容,明确了经营性管理的部门。

二、建立信息平台

住建部已建立自建房管理平台,将所有自建房录入平台内,为后期精准管控,风险研判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加强宣传教育

昌吉州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采用微信、钉钉等方式宣传自建房安全知识,加强对群众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的宣传警示,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房屋安全知识。

四、推动社会参与

目前由玛纳斯县进行试点,对全县所有农村住人自建房进行安全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公司出资115万元,专项用于住人自建房维修加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提案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20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曹东杰   联系电话:2354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