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
社会建设类第28号提案的答复函
师燕群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第28号《关于制定昌吉州城市市政供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办法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城市供排水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为不断做好城镇供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自治州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排水管网许可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发挥行业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内容,加强对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特别是近年来,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积极申请国家资金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及城市主管网改造工作,城市供排水管网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为提高城镇供排水管网管理水平,明确要求城镇供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当地供排水主管部门或供排水公司要求制定设计方案,州住建局作为施工图审查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审核供排水设施建设图纸,确保项目设计符合国家标准。
为规范管理,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定持有关项目资料到供排水公司办理供排水接管纳网手续,由供排水企业组织现场踏勘、审核施工图纸和方案,确保符合城镇供排水管网建设标准。纳入公共供排水设施管理范围的供排水设施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设单位向供排水企业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并按规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等责任。未经验收移交或验收不合格的,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达到验收要求后,准于接入。城镇小区内供排水二网设施建设,由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供排水主管部门、供排水企业与主体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达标。
目前,为保障城镇供排水管网管理,各县市依据实际,明确由供排水企业接管小区内管网设施管理工作的,由建设单位和供排水企业签订移交协议后移交,未指定由供排水公司接收小区供排水管网管理工作的县市,由建设单位移交物业企业或自行管理,项目建设图纸及施工相关资料同步报城建档案馆留存。
关于明确各自权力和责任,进一步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水户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规范市政供排水设施工程的移交和运维管理,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排水管网许可办理办法》坚持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指导县市结合各部门职责,明确建设单位、接收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做到行业指导、统一监管、分级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供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 阳 联系电话:23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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