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治区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符合条件名单的公示
关于推荐自治区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符合条件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建办市〔2019〕8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对我州中小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重点骨干企业,推动我州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立自治区建筑业中小企业重点培育企业库的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中小企业予以推荐,住建厅将对推荐企业,依据规定名额择优确定为入库企业。
经企业申请、县市推荐、地州初审的程序,现对符合条件17家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我局建筑业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9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春莉
联系电话:0994-2342322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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