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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类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07-08 11:41:25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对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建设类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唐莉丽委员:

您提出的经济建设类76号《关于昌吉州实施EOD项目的提案》收悉。州生态环境局对提案高度重视,积极协调州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对提案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并拟定了《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办理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谋划项目。针对辖区内重点问题、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围绕环境整治提升的目标任务,指导各县市(园区)结合当地资源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重点对生态农业、旅游、康养、科创、清洁能源等方面谋划项目。目前已谋划呼图壁县历史遗留采砂坑生态修复与智能工厂化陆基养殖示范EOD项目,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核,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二)做好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6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培育帮扶,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原则,对各县市(园区)报送的EOD项目聘请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提交“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三)靠前培育指导。认真学习研究《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试点实施方案》,聚焦于但不限于10亿元以内投资规模的项目,提前介入,帮扶指导,解决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优化项目设计思路及实施路径,避免项目走弯路、走偏路,提高项目质量,有效推进实施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EOD模式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路径,也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我局已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县市(园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EOD、生态环境保护类项目培训,深入学习了《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规程》《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等政策文件,致力于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对纳入EOD试点项目库的项目,纳入环评“绿色通道”,通过靠前服务,对项目进行相关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对实施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项目风险评估,确保项目按质按序建成并安全稳定运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

2024年7月8日



联系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丁菲         

联系电话:0994-233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