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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监测】2023年12月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1-18 12:50:41 来源: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大气环境

(一)监测范围

1.监测范围包括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国控站点)和自治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以下简称区控站点),共计13个。

2.国控站点:现有国控站点共计2个,其中亚心广场为 十四五调整点位,见表1-1

1-1        昌吉州国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

县(市)

站点类型

站点级别

站点名称

1

昌吉市

评价点

国控

新区政务中心

2

评价点

国控

亚心广场

3.区控站点:全州涉及六个县市共计11个区控点(昌吉市因国控点故不设区控点),见表1-2

1-2   昌吉州区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序号

县(市)

站点类型

站点级别

站点名称

1

木垒县

评价点

区控点

璧山丽景小区

2

阜康市

评价点

区控点

阜康市环保局

3

评价点

区控点

文博中心

4

评价点

区控点

褚家湾

5

对照点

区控点

天山天池

6

呼图壁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呼图壁县世纪风情园

7

吉木萨尔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吉木萨尔县环保局

8

评价点

区控点

吉木萨尔县公园站

9

玛纳斯县

评价点

区控点

玛纳斯县政务中心

10

评价点

区控点

玛纳斯县旱卡子滩站

11

奇台县

评价点

区控点

奇台县人民公园

(二)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NO2-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能见度。

(三)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办便函〔202076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四)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2312月,全州七县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8.6%,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25.3%PM10平均浓度为80µg/m3,同比下降32.2%PM2.5平均浓度为57µg/m3,同比下降36.7%SO2平均浓度为7µg/m3,同比下降12.5%NO2平均浓度为32µg/m3,同比下降27.3%CO平均浓度为1.1mg/m3,同比下降15.4%;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49µg/m3,同比上升4.3%

全州七县市1-12月份PM10平均浓度为63µg/m3,同比下降4.5%PM2.5平均浓度为34µg/m3,同比下降8.1%SO2平均浓度为8µg/m3,同比下降11.1%NO2平均浓度为23µg/m3,同比上升4.5%CO平均浓度为0.7mg/m3,同比下降12.5%;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为90µg/m3,同比上升4.7%

昌吉市12月优良天数为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1.6%,同比上升29.0%,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2.9%,同比下降6.5%PM10平均浓度为115µg/m3,同比下降27.2%PM2.5平均浓度为83µg/m3,同比下降34.1%

昌吉市1-12月份优良天数为28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2.2%PM10平均浓度为83µg/m3,同比上升2.5%PM2.5平均浓度为48µg/m3,同比下降4.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2月份全州各县市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阜康市、昌吉市;1-12月份全州各县市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木垒县、奇台县、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呼图壁县、阜康市、昌吉市。

(五)降水状况

202312月,昌吉市共采集降水样品6个,实测样品的降水量6.45毫米。全市2个降水监测点的pH值范围7.8-8.1,降水呈中性-偏弱碱性,未出现酸雨(pH值<5.60的降水)现象,属于非酸雨区(年均降水pH≥5.60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