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效能,确保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完成《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cj2590740@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邮编831100)。来信请于信封上注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南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994-2333549
特此公告。
附件:1.《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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