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拟审批公示(2024.9.20-9.24)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场站生产、生活区建设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4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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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场站生产、生活区建设 | 新疆维吾尔自治及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雀仁乡S228线东南侧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项目总面积为155331平方米,是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的生产生活区,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一套、水稳料搅拌站一套、一套钢筋加工厂、生活区、原料库房占地面积为9000m2,主要存储碎石、水洗砂及砾石。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项目厂区道路采用水泥硬化,路面定期清扫、出入车辆冲洗等方式降低无组织粉尘;砂石料仓采用全封闭彩钢结构,地面全部硬化,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并定期喷雾抑尘;矿粉、粉煤灰和水泥采用罐仓储存,粉料采用气力输送的方式从罐车输送至罐仓,罐仓粉尘经顶部排气孔+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效率100%,除尘效率为99%)过滤后无组织逸散;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搅拌站生产线通过密闭的集料皮带机和上料皮带机自动进料,同时在进料口安装洒水喷雾装置,水稳料搅拌楼为全封闭,产生的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逸散,钢筋加工厂生产线切割及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沥青烟、苯并[a]芘及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满《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鼓励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入场前须完成编码登记。废气排放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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