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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文件(2021.11.17-11.23表)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五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1)
发布日期: 2021-11-17 17:35: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1117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17日-20211123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0994-2267821

  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北部准格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阜康市城区17°方位,距离阜康市直线距离78km

新疆世纪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11-17

2

新疆阜康市规划五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北部准格尔盆地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东部,卡拉麦里山西侧,阜康市城区23°方位,距离阜康市直线距离78km

新疆世纪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11-1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

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内容。

附件:1.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新疆阜康市规划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新疆阜康市规划四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文)(1).docx

2.新疆阜康市规划五号石英砂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文)(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