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公示文件(2021.8.4-8.17书)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分公司20 万立方米砂石料项目、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回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8月4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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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994-2357370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分公司20 万立方米砂石料项目 |
呼图壁县石梯子乡 |
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分公司 |
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2021-8-4 |
2 |
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回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区 |
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 |
乌鲁木齐众智安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1-8-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 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
附件:1、新疆永兴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呼图壁县分公司20 万立方米砂石料项目
2、玛纳斯县来利塑料制品厂滴灌带回收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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