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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昌吉州部分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未开展监督性监测的原因说明
发布日期: 2015-03-20 12:55: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15全州国控重点污染源共计50家,其中:废水重点污染源企业17家,第四季度实际监测13家,有3家企业停产;废气重点污染源企业27家,第四季度4家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3家企业由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测,9家企业停产,实际监测并上报11家。

部分企业未开展监测原因如下:

1、木垒县:

木垒县天意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伟泽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这2家都是兰炭生产企业,其废气都采用高空燃烧排放,不具备监测条件。

2、奇台县:

新疆星光化工有限公司因接准东开发区环保局停产整改通知,已全面停产。

新疆大唐鼎旺水泥有限公司由于市场原因本季度停产。

3、吉木萨尔县:

新疆东平焦公有限公司受焦化行业市场影响,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新疆京华特种钢制造有限公司自20128月更名为:新疆京华机械铸造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211月至今未生产,无法进行监测工作。

吉木萨尔县天宇华鑫水泥开发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2014年第四季度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4、阜康市:

新疆闽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设备调试,没有开设监测孔,无法进行监测。

阜康市金鑫铸造有限公司、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本季度停产。

5、玛纳斯县:

玛纳斯祥云化纤有限公司、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提标改造工程,全线停产。

玛纳斯县金元利化工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本季度停产。

6、昌吉市:

新疆屯河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天山公司因市场原因,2014年第四季度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另: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发电分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神华神东电力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分公司为新疆环境监测总站的监督性监测企业,昌吉州环境监测站不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