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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 1#号机组脱硫后净烟CEMS在线监测 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备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04-02 16:27: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3/2019-000427 信息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04-02
文  号: 昌州环函〔2019〕2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 1#号机组脱硫后净烟CEMS在线监测 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备案的复函

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

1#号机组脱硫后净烟CEMS在线监测

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备案的复函

新疆恒联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恒联五彩湾(2x660MW)电厂一期工程关于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验收备案的请示》(新恒字〔2019〕035号)已收悉,你公司1#号机组脱硫出口CEMS设备验收资料齐全,我局予以备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代章)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