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3/2018-000646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21 |
文 号: | 昌州环评〔2018〕5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开发公司莫北油田莫109井区MBHW901井 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莫北油田莫109井区MBHW901井钻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莫北油田莫109井区MBHW901井钻试工程,莫北油田位于准噶尔盆地腹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之中,距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120km。项目位于新疆天山北麓中段,准噶尔盆地腹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南部中央凹陷马桥凸起的莫索湾镇北偏东方向。本次拟部署的MBHW901井行政隶属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在莫109井区新钻1口水平井,并开展洗井、压裂等工作,不进行试油。钻井工程占地包括钻井井场、生活营地、道路、岩屑临时堆放场地等施工占地,均为临时占地。钻井井场尺寸为102m×122m,不落地系统位于井场内;生活营地占地40m×60m;放喷管线占地2m×25m+3m×25m;临时占地面积共19869m2。
项目总投资1296万元,环保投资81万元。
根据根据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表结论,呼图壁县环保局审查意见(呼环评字〔2018〕46号 ),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项目运行不影响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柴油、燃烧废气、车辆尾气、扬尘及伴生气。由于施工期较短,且采取采用合格油品、尾气达标排放、伴生气火炬燃放等措施,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通过对场地和道路表面用砾石进行硬化,对易起尘物料加盖篷布,控制车速、严禁超载等措施,可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项目区远离人群集中居住区,周围无大气环境敏感区域。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投产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井废水及压裂返排液。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防渗池,施工结束后由吸污车将池内污物吸出,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区处理,防渗膜由钻井队回收利用,防渗池填埋平整;洗井废水送至石西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压裂返排液随采出液进入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为防止钻井液材料包装破损、遭雨水淋湿流失而造成污染,钻井液材料到井后,要分类堆放整齐,并进行上盖下铺做好防渗保护。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可得到有效的处置,正常情况下不会形成地表径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完井方式进行了水泥固井,对含水层进行了固封处理,可有效保护地下水层,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待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将消失。由于项目区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点,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拉运至石西油田作业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一开、二开产生的水基钻井液及岩屑经初步分离后,采用不落地系统进行进一步分离,液相回用于钻井,固相固化后堆放在岩屑临时堆放区,经检测达标后,可用于一般管理区和特殊管理区内通井路的修路、填坑、铺垫井场等用途,也可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临时堆放区铺设的防渗膜在施工结束后由钻井单位回收利用;三开产生的油基钻井液及岩屑为HW08危险废物经初步分离后,液相回用于钻井,剩余钻井液及岩屑收集入原料桶,有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和处置。钻井液、岩屑收集区域及原料桶储存区设下部防渗膜+上部水泥防渗层防渗,四周设防雨堤。施工结束后,将水泥防渗层破碎,和防渗膜分别收集,并由具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须按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呼图壁县环保局负责,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昌吉州环境监察支队、呼图壁县环保局,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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