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昌吉州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58 | 信息分类: | 人事工作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0 |
| 文 号: | 昌州环党组〔2017〕5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表彰2016年度昌吉州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
昌州环党组〔2017〕5号
关于表彰2016年度昌吉州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6年,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州党代会以及自治区环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爱岗敬业,团结拼搏,争创一流,为推进昌吉州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白海霞、王斌、唐玲燕等21名同志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倍加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州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立足本职,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的要求,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为全州环保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昌吉州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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