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吉州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及《昌吉州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73 | 信息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05 |
| 文 号: | 昌州环发〔2017〕2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昌吉州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及《昌吉州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昌州环发〔2017〕24号
关于印发《昌吉州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及《昌吉州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环保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为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7〕10号)要求,我局结合自治州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吉州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及《昌吉州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昌吉州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2.《昌吉州2017年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5日
上一篇: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下一篇: 关于发布《重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