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CJZ023/2017-000156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环保局 | 发文日期: | 2017-01-17 |
| 文 号: | 昌州环党组〔2017〕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
昌州环党组〔2017〕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三佳”活动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要在年终工作总结、干部年度考核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上报州环保局党总支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要注重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层层推荐,严格把关,突出党员“五带头”,必须是在德、能、勤、绩、廉、学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科级及以下共产党员。
(二)推荐名额。州环保局党总支各党支部按照15%的比例评选优秀党员,即机关党支部上报3人、节能减排局党支部上报3人、监测站党支部上报3人、污染监控中心党支部2人(达不到条件的可不上报)。在局党总支表彰的基础上推荐机关工委表彰2人。
二、关于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推荐上报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热心机关党建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机关工委安排的工作任务,单位的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扎实有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显著。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均可推荐上报。在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州直机关工委将根据平时党建工作调研督查考核掌握的情况,作出综合评定。
(二)推荐名额。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均可推荐上报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不具备的,可不上报。在局党总支表彰的基础上推荐机关工委表彰1人。
三、关于党建“三佳”活动评选工作
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党支部上报“三佳”活动名单和材料,每个党支部上报“最佳党课”“最佳党日”“最佳主题实践活动”各1个。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环保局党总支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工作与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年终工作总结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二)充分发扬民主。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自下而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真正把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选出来,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按期上报材料。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类推荐材料(推优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和推荐表,于2017年2月10日前上报州环保局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阿孜古丽 2342670 15684889038
附:1.《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2.《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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