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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1-13 19:29:42 来源:昌吉州环保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州环发〔2015〕184号

关于印发《自治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昌吉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规范我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自治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局。

联系人: 陈 琪

联系电话:0994-2267495 18809056786

附件:自治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

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