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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26年8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8-31 19:20:02 来源: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2026年8月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处罚机关备注
1卫辉市某某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昌州自然资罚(土)字〔2026〕**号非法占地2026年4月至7月,卫辉市某某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在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庙产业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新疆准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2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配套火炬系统项目。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非法占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有关规定。罚款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2070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对非法占用的2070平方米国有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即2070×100元/㎡=207000元。
20.7昌吉州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