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友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发布日期: 2022-07-29 11:38:4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该公司于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西黑山产业园占用108.16亩(72105平方米,权属为国有土地,其中建设用地71509平方米、未利用地416平方米、农用地180平方米)土地修建消防站、蓄水池、脱硫环保设施、材料库、厂区进出口道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72105平方米(108.16亩)土地退还给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0平方米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71925平方米土地的违法行为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合计:359625元(叁拾伍万玖仟陆佰贰拾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