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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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经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1年5月18日、19日会议鉴定,以下19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4日至6月10日,欢迎社会监督。
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20603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督科):2333108
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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