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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丝路同源·智惠闽昌”2024年昌吉州提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4 16:21:41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及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选手的创业能力水平,激发创新精神,鼓励创业者开阔眼界,增长才干,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根据2024年福建对口援疆项目安排及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昌吉州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昌州党组〔2024〕2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昌吉州提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能力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0月19日,学制9天(含往返)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

三、培训对象:

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2024年创业创新大赛优秀推荐项目选手,共45人。

四、培训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创业政策的解读、创业相关知识的学习以及经济、法律、法规的培训,切实提升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及创业创新大赛优秀项目选手的创业能力和水平,激发创新活力,实现创业梦想。

五、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往返交通费(4000元/人)由福建援疆经费承担,往返交通费未超出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实报实销,对超出补助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本次培训学员往返统一乘机出行。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学员名单报送后不得调换。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或需要请假的,须经选派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以书面形式报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同意。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习天数的1/7。

(二)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报送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务必于2024年9月19日18:00前报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76175928@qq.com)。学员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得缺席或更换,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于10月10日上午11:00在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会议室召开行前动员会,成立临时党支部及班委,请参训学员做好工作交接,按时参加。

(四)各选派单位对参训学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审核把关,不得选派患有精神病、心脑血管疾病,处于孕期、流感、发烧等不适宜参训的人员。

(五)各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在学员参训前及时进行纪律提醒,要求学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聚餐饮酒,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不服从管理者,取消学员培训资格,并给予所在县(市)通报批评。

(六)学员须自备洗漱用品、记录本、笔、手提袋、水杯等物品。

(七)培训结束后,培训班临时党支部要形成工作总结、参训学员要结合学习收获撰写心得体会(电子版、纸质版),由昌吉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收齐后,报州党委组织部。学员返回单位后,要及时向本单位全体干部汇报学习成果,达到“一人培训、全员受益”的效果。

联系人:李想   0994-2206052

邮  箱:1476175928@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学员报名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