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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稳定和扩大就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14 11:04:32 来源:昌吉州人社局就业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县(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州稳定和扩大就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吉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自治州稳定和扩大就业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2022年,自治州就业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区、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着力扩大就业容量、突出重点群体就业、优化就业服务、防范失业风险、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以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450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6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城镇就业占比稳步增长。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新增创业4000人,带动就业92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6万人次以上脱贫人口就业保持持续稳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招聘引才实现就业4000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人员基础信息准确率95%以上。积极培育打造充分就业社区、就业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详见附件1)。

二、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

(一)增强经济发展就业带动力。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考虑,制定重大政策时同步评估对就业的影响。推动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就业扩容提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壮大民营经济,切实为经济发展激活力增动力,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以全州大招商为契机,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优先投资岗位创造多的项目,增加更多就业机会。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更多就业增长点。推动兵地融合发展,以打造兵地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核心,促进就业纵深发展

(二)突出发展产业吸纳就业。围绕自治州特色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创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依托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增收。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打造新业态、形成新优势,拓展就业渠道。持续深化与中央企业、对口援疆省市企业深度合作,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扩大和稳定就业。

(三)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初创实体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全方位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创业社会环境。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致富带头人队伍。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在乡创业。完善创业孵化支持政策,持续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发展,聚力打造一批孵化功能更强、服务功能更优的示范基地持续推进创业型县市建设探索打造创业示范点,开展创业服务系列活动。

(四)拓宽灵活就业渠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推动产业智慧化、融合化,发展壮大“互联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培育更多灵活就业增长点。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放宽落户政策、社保参保等方面的限制,引导平台企业主动降低服务收费,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三、落实完善就业优先政策

(五)持续抓好就业政策落实。贯彻落实区、州就业重点工作任务和专项计划。实施扩大就业惠民工程,落实税收优惠、担保贷款、就业补贴等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对高频事项、联动事项实施“打包办”。常态化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评估考核,加大就业监测统计,做好就业形势分析预警。

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保障。适应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需要,依法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调整完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压缩保障性资金支出比例,支持将已下达的各类州失业保险提取促进就业资金,按规定调整补充用于各项区、州就业创业奖补政策支出。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指标核验、信息化运维等工作。利用财政预算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季度对全区就业资金使用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四、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

巩固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依托县域经济和乡村产业发展,培育涉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各种经营主体,增加就近就地就业机会。支持劳务产业发展,培育发展劳务经济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加大对劳务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打造培育劳务品牌,强化劳务协作,发挥市场化转移就业作用,提升转移就业质量。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保障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就业。发挥对口援疆优势,与其他省份开展劳务协作、劳务品牌交流学习。深化区域劳务协作,持续稳定南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果,促进转移就业稳中提质。密切关注农民工返乡返岗动向,关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精准开展就业服务。

)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潜力,调整优化招录招聘时间安排,促进毕业生早就业。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实施中小微企业毕业生就业支持计划,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24365校园招聘“职在新疆”网络直播带岗等活动,搭建好双向选择平台。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培育壮大发挥作用好的就业见习基地,及时帮扶未就业青年群体实现就业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常态化开展“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教育,引导青年合理确定就业预期。持续强化实名制动态管理服务,多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推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就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及时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落实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机制。适度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能昌吉”建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依托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以县级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企业等为主体,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促进新动能成长壮大和就业增加。

(十)分层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和企业自主培训。面向有技能水平、创业能力提升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开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职业领域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岗前培训提质增效、在岗职工技能提升、旅游康养技能提升、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等专项培训工程。

(十)增加高质量培训供给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着力办好各级各类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积极落实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培育创建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

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十)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广全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视觉识别系统,规范就业服务流程,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统筹开展好24项贯穿全年的系列专项招聘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推进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升级“互联网+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行业、各类群体招聘活动,提高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建设一批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推动各县(市)积极培育打造充分就业社区,更好服务就业需求。

(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专项行动。围绕重点群体和用工单位,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场招聘引才活动。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人力资源服务。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市场统计工作和供需信息常态化推送工作。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力量,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园区)建设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十)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推进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实现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业务线上应用全覆盖。推进城镇新增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困难群体等各类劳动者就业实名制管理。推动就业资金、招聘求职、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业务一体化办理。

七、切实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

(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健全劳动合同制度,鼓励企业与劳动者签订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机制。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劳动者投诉举报查处,依法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欠薪欠保、违反劳动用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强化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完善调节仲裁多元处理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力度,积极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金牌协调员。

十八)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序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劳动者依法参保。加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力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更加完善。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创新应用能力,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65%以上。

十九)兜牢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底线。加强失业风险分析预判,坚决守住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的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对可能出现规模裁员的企业要早预见早介入,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健全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招聘中的虚假欺诈现象,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中介等行为,防止发生冲击社会认知底线,引发舆情炒作的事件。

八、健全就业工作机制

(二十)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产业必须管就业、管项目必须管就业、管企业必须管就业、管属地必须管就业”的要求,制定年度促进就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要按要求落实好年度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稳定和扩大就业绩效考核工作责任(详见附件2

(二十)压实地方责任完善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建立本地就业形势分析制度,健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责任制,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将促进就业创业情况纳入各地绩效考核。

(二十)做好宣传引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就业为民,广泛开展就业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注重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就业氛围和环境

    各县市(园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促进就业工作好的做法、意见建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至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将围绕就业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结合季度报送内容,确定联络员一名。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就业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各县市(园区)2022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2.自治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2

就业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