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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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拨付昌吉州2020年度第十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补贴的公示
为积极稳定就业岗位,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1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17号)、《关于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问的通知》要求,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稳岗补贴,经审核,我州第十批符合发放2020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331家4652人,应拨付稳岗补贴资金合计1549441.79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0年5月15日—5月21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昌吉州2020年度第十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补贴名单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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