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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18年第九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变压器厂、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饭店、新疆中建西部建设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昌粮集团吉木萨尔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共4家企业223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18年昌吉州第九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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