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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 提升补贴公示 (2018年第四批)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给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经审核,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共2家企业61名企业职工符合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7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994-2206022。
附表:2018年昌吉州第四批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公示表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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